公告日期:2023-11-11
关于南方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1 亿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 2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3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截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本基金在《基
金合同》生效 2 年后已连续 25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情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科技 100ETF;159853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9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 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 2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3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截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本基金在《基
金合同》生效 2 年后已连续 25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若截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日终,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 2 年后连续 3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则
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安排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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