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4
关于南方中证科技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
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南方中证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中证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连续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
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29日,截至2023年2月13日,本基
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9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
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中证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科技100ETF;159853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2年后继续存续的,
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
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29日,截至2023年2月13日,本基
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9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3年2月14日日
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
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
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中证科技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中证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
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
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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