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资讯
2023-12-11 17:35:0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2-12

南方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3 年 11 月 13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1月11日证监许可[2020]3027号文注册募集,并于2021
年 9 月 30 日获得证监会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3153 号)。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已于 2022 年 3 月 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现货合约(包括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等)等黄金品种,基金净值会随黄金市场的变化而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买卖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黄金市场波动风险、基金跟踪偏离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价格折溢价的风险、本基金交易时间与境内外黄金市场交易时间不一致的风险、不同申购赎回模式下交易和结算规则存在差异的风险、基金份额交易规则调整的相关风险等特有风险,以及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属于黄金 ETF,具有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不同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人进行网上、网下现金认购、黄金现货实盘合约认购、申购和赎回以及在二级市场交易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但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不可用于本基金份额的现金申购和赎回;投资人以黄金现货实盘合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需同时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和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以下简称“黄金账户”),并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事先通过销售机构进行账户备案。未进行账户备案的投资人以黄金现货实盘合约提交认购或申购申请将作失败处理。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目录


§1 绪言......5
§2 释义......6
§3 基金管理人...... 11
§4 基金托管人......21
§5 相关服务机构......25
§6 基金的募集......33
§7 基金合同的生效......34
§8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35
§9 基金份额的上市与交易...... 36
§10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38
§11 基金的投资......55
§12 基金的财产......64
§13 基金资产估值......65
§14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0
§15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2
§16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4
§17 基金的信息披露......75
§18 风险揭示......81
§19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87
§20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9
§21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8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123
§23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