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5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成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资金发放公告
大成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大成上
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
财产的清算”之“二、 《基金合同》 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履行相
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4、 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情形的”。
截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 大成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触发《大成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
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件。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本基金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
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基金管理人已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报会备案, 并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发布了《大成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 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992,893.58 元, 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清盘方式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 本次发放的清盘权益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 资金发
放日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以登录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d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
线 400-888-5558 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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