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6
关于大成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成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33,场内简称:上海金基金 ETF,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 48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大成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上海金 ETF
场内简称:上海金基金 ETF
基金代码:159833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3 月 18 日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合同》的“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之“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中“(十)临时报告”的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30、40、
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元的情形,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截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本基金已连续 48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如触发基金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如到 2023 年 5 月 29 日,本基金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元,则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起停止二级市场交
易、停止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包括现金申购、赎回以及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且不再恢复;如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则本基金自 2023 年 5 月30 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办理基金终止上市等事宜,具体详见届时发布的终止上市的相关公告。
如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如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本基金所持证券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四、其他提示事项
1、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58 或相关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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