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2023/03/17)
基金资讯
2023-03-17 07: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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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17


关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32,场内简称:平安金 ETF,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 46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上海金 ETF

场内简称:平安金 ETF

基金代码:159832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3 月 2 日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五、基金备案”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
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基金合同》的“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之“(十一)临时报告”的约定:本基金连续三十个工作日、四十个工作日、四十五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截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本基金已连续 46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如触发基金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如到 2023 年 3 月 22 日,本基金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则
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自 2023 年 3 月 23 日起停止二级市场交易、停止办理申
购赎回业务(包括现金申购、赎回以及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且不再恢复;如
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则本基金自 2023 年 3 月 23 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本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办理基金终止上市等事宜,具体详见届时发布的终止上市的相关公告。

如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如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本基金所持证券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四、其他提示事项

1、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 0755-22627627 咨询相关事宜。


3、公告解释权归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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