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资讯
2021-11-22 10: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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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1-22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1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期间进行发售。投资者
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黄金现货合约认购 3 种方式。其中,
网下现金认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
网下黄金现货合约认购的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如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如上海黄金交易所对网下黄金现货合约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黄金现货合约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

7、投资者通过网上现金、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 A 股账户或证
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及二级市场交易,投资人以黄金现货合约认购本基金时需同时具有深圳 A 股账户和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或同时具有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和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并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进行账户备案,以确保投资人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包括深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下同)都有效且开户登记信息一致。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 0.3%。投资者办理网下黄金现货合约认购过程中产生的黄金现货合约过户费用参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收取,并由投资者承担。

9、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
币(含网下黄金现货合约认购所募集的黄金现货合约价值)。

10、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30 亿元。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10 万份以上(含 10 万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1、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对于投资者用于认购的资金,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以及基金合同生效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5、投资者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黄金现货合约三种方式
认购所得的基金份额都属场内份额。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或各发售代理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安排做适当调整。

18、本公告仅对“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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