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资讯
2021-12-24 11: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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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24

嘉实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重要提示
1、 嘉实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029 号《关
于准予嘉实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并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获中国证监会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 3152 号《关于嘉实
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基金类别为黄金 ETF,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名称: 嘉实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上海金ETF
场内简称: 上海金ETF基金
基金代码: 159831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
金管理人”),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登记
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本基金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
不受理) 期间进行公开发售。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
黄金现货合约认购 3 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
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如上海黄金交易所对网下黄金现
货合约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及
时公告。
6、 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会员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本基金的网下现金2
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本
基金的网下黄金现货合约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
以黄金现货合约进行的认购。
7、 投资者通过网上现金和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深
圳证券账户是指深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
进行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投资人以黄金现货合约认购本基金时需同时具有深圳 A 股账户和上海黄金
交易所黄金账户,或同时具有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和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并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进行账户
备案,以确保投资人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包括深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
户,下同)都有效且开户登记信息一致。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 0.50%。 投资者办理网下黄金现
货合约认购过程中产生的黄金现货合约过户费用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收
取,并由投资者承担。
9、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
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
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
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
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 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
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黄金现货
合约认购所募集的黄金现货合约价值)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本基金不设募集规
模上限。
11、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
结。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
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 对于投资者用于认购的资金,3
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4、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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