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相
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天弘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天弘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相
应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调整后的费率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生效。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管理费的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由 0.50%年费率调低为 0.25%年费率。
二、调低托管费的方案
本基金的托管费由 0.10%年费率调低为 0.05%年费率。
三、重要提示
1、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合同》、《天弘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和《天弘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
明书》等法律文件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生效。
2、此次修订内容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程序,且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天弘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所在部分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七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分 基金 标准和支付方式 标准和支付方式
费用与税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收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 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 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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