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QDII)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目 录
1、重要提示...... 2
2、基金概况...... 3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6
4、财务报告...... 7
5、清算事项说明 ...... 8
6、备查文件目录 ...... 11
1、重要提示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7号予以注册,于2020年9月24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8月9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8月16日,本基金管理人自2024年8月19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12日发布的《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14日发布的《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终止上市的公告》,本基金于2024年8月19日终止上市。
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8月19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嘉实H股50ETF(QDII)
场内简称 H股ETF基金
基金主代码 159823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9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4
年8月16日)基金份额总 29,363,219.00份
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通过主要投资于标的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
投资目标 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3%。
本基金以标的ETF基金份额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
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资产。
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国
投资范围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
等)、债券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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