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2
关 于嘉实 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停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4 年 8 月 9 日日终,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嘉实 H 股 50ETF(QDII),场内简称:H 股 ETF 基金,基金代码:159823)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50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依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8 月 16 日,自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具体安排详
见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自 2024 年 8 月 12 日开市起停牌直至终
止上市。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申请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等事宜,具体详见届时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600-8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jsfund.cn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