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7
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
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
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45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
的,对基金合同可能面临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进行提示。
现就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
“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
止情形,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嘉实H股50ETF(QDII)
场内简称:H股ETF基金
基金代码:159823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9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3年8月15日,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
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
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
录网站www.jsfund.cn 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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