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4
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
示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嘉实H股50ETF(QDII)
场内简称:H股ETF基金
基金代码:159823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9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
决。
截至2023年7月3日,本基金已连续49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
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
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
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