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2号)
基金资讯
2024-09-05 20: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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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06

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
型 开 放 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QDII)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 月28日证监许可【2020】196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风险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ETF,标的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 于标的ETF,紧密跟踪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标 的ETF指由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工银南方 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ETF。本基金对标的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 值的9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本基金为主要 投资于香港市场上市的ETF产品,需要承担汇率风险、香港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 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 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开放式基金投资的一 般风险、境外投资风险、其他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本基金为主要投资 于香港市场上市ETF产品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面临境外投资风险及其他特定风 险,包括:投资标的ETF的风险、跟踪偏离风险、与标的ETF业绩差异的风险、其
他投资于标的ETF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终 止基金合同风险、申购、赎回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二级市场流动性风 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参与融资交易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 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 停牌风险及标的指数不再符合要求的风险等。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风险揭 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 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 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如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则本基金将直接进入基金财产清 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故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不承担基金销售、基金投资等运作环节中的 任何汇率变动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 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 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 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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