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停牌提示性公告
基金资讯
2021-09-17 0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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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9-17

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停
牌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浙江新动能 ETF,基金代码:159803,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超过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触发《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自 2021 年 9 月 17 日(最后运作日
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自 2021 年 9 月17 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不再复牌,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办理基金终止上市等事宜,具体详见届时发布的终止上市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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