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8
关于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且建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
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
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3年10月17日,并于2023年10月18日进入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中证饮料主题ETF
场内简称:饮料ETF
基金主代码:159789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信中证饮料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自
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10月17日,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可以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
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
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
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2023年10月17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3年10月18日起,本基金进
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且不再恢复,且自该日起,本基金
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办理基金终止上市
等事宜,具体详见届时发布的终止上市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但如果发生了可以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
状况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同时,本基金管理
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情况。
五、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
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
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在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各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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