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30
建信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5月 18 日证监许可[2021]1746 号
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以及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的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以及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等。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可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中证新材料主题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投资人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 股
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中证新材料主题指数成份券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其申购、赎回流程与组合证券仅在深圳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ETF 产品有所差异。本基金采用场内“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的申赎模式。“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申赎模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
未来,本基金管理人可选择根据市场和产品运行情况,适时增加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模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1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 23
第七部分 基金备案 ...... 3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35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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