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景顺长城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4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4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场内简称 电池 30ETF
基金主代码 159757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7 月 21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09,931,891.00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以期获得与
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国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为标的指数,采用完全复制法,即以
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
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标
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在因特殊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法律法规限制、其它合理原因导
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导致无法获得足
够数量的股票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综合考
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中其他成份股或备选成
份股进行替代或者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
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本基金力争使日
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
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
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频率、交易成本和带来的跟踪误
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3、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
的,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
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若相关法
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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