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30
景顺长城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 年 11 月 27 日
送出日期:2023 年 11 月 3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基金代码 159757
ETF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7 月 21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 圳 证 券 交 2021 年 8 月
易所 9 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1 年 7 月 21 日
基金经理 张晓南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7 月 1 日
1、景顺长城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电池 30ETF
2、当本基金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应当终止
上市的情形时,本基金可由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
其他 上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届时,基金管理人需
制定基金终止上市后场内份额的处理规则并提前公告。基金管理人需按照非上市的开
放式指数基金调整相应的业务规则包括可变更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并相应调整申购赎
回业务规则等,基金变更的具体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若届时本基
金管理人已有以该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则本基金将本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原则,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的程序后选取其他合适的指数作为标的指数。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以期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
的回报。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此外,为
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
投资范围 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包
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
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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