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资讯
2024-05-23 2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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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4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四年五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经 2021 年 5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678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2、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国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且满足下列条件的所有 A 股:

1)非 ST、*ST 股票;

2)上市时间超过六个月;

3)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4)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

5)考察期内股价无异常波动;

6)公司业务领域属于涉及新能源车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新能源车电池管理系统及新能源车充电桩等。

(2)选样方法

首先,计算入围选样空间股票在最近半年的 A 股日均总市值和 A 股日均成交金额;

其次,对入围股票按照最近半年的 A 股日均成交金额从高到低排序,剔除排名后 10%的
股票;

然后,对选样空间剩余股票按照最近半年的 A 股日均总市值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 30 名
股票作为指数样本股。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nindex.com.cn/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
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国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指数基金,其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模式与组合证券仅在深圳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ETF 产品有所差异。如采用“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模式,
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在 T+1 日确认,申购所得 ETF 份额及赎回所得组合证券在 T+2 日可
用;如采用“场内申购赎回”模式,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在 T 日确认,申购所得 ETF 份额、赎回所得组合证券及现金替代在 T 日可用。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国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国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情形,基金合同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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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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