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证香港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资讯
2024-05-22 18: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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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3

南方中证香港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4 年 04 月 24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5 月 8 日证监许可〔2021〕1609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已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股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等),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是跟踪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香港科技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还包括:投资于境外市场并以 ETF 方式运作的风险、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退市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风险评价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此外,本基金可投资境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摘牌等潜在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 2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3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主要在境外证券交易场所,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流程与标的指数组合证券仅在境内上市的 ETF 产品有所差异。在目前结算规则下,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
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可卖出和赎回,即 T 日申购的 ETF 份额且日间完成 RTGS(实时逐笔
全额结算)交收,T 日可卖出与赎回;T 日申购的 ETF 份额日间未完成交收的,日终完成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T+1 日方可卖出和赎回;T 日买入的基金份额,T 日可以赎回。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香港科技指数,从香港上市证券中选取 50 只市值较大、研发投入较高且营收增速较好的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香港市场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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