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5
关于建信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建信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建信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3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中证智能电动汽车 ETF
场内简称:智能电车 ETF
基金主代码:15971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7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自动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3 年 10月 24 日,本基金已连续 3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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