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7
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22 年 12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纳斯达
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17 号)
进行募集。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正式生效。
2、基金 管理人保证招募说 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标的指数 为纳斯达克 100 指数。
(1)证券合资格标 准
证券须达 以下截至成份股调 整参考日仍然适用的 证券合资格标准,方符合纳入指数的资格。
合资格的证券种类:合资格的证券种类包括普通股、追踪股和美国存托凭证(“ADR”),当中包括纽约注册处 股份(New York R e gistry Share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和“假定发行”证券均 不符合纳入指数的资格。
多类 别证券:如果同一家公司发行多个类别的证券,则只要符合所有其他证券合资格标准,各 类别证券均符合纳入指数的资格。就成份股选取和加权而言,每家公司的市值为所有合资格股份类别的总市值。除非另有注明,否则非上市股份类别并不符合资格,在计算公司市值时不会被考虑在 内。
合资格交 易所:公司的主要 美国上市地必须只在 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方符合纳入 指数的资格。
行业或领域资格:根据富时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行业分类基准(ICB),公司必须属于金融行业以外的类别,方符合纳入指数的资格。除非以 REIT 的形式组成,否则根据 ICB属于地产行业类别的 公司均符合纳入指数的资格。
市值 资格:不设最低或最高市值标准,但证券选取流程以公司市值排名作为部分依据。
流动性资格:证券的 三个月日均成交量至少须达 5 百万美元。
上市 时间资格:证券必须在合资格交易所上市和可供买卖至少满三个历月,且不包括首次上市月份,方符合资格成为初次纳入指数的成份股。就上市时间而言,合资格交易所包括纳斯达克(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纽约证券交
I
易所 、美国纽交所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 BZX。上市时间资格于成份股选取参考日确定(包括该月 ),因此:
如要在每 年十二月进行的成 份股调整中被考虑纳 入指数,证券必须不迟于八月最后一个营业日在合资格交 易所上市和可供买卖,且必须在九月 、十月和十一月维持上市。
如要被考 虑作为替代成份股 被纳入指数,证券必 须在替代事件前一个月的最后一日或之前上市。例如,若 替代事件将于七月发生,则必须在四 月、五月和六月维持上市。
在决定是否达到上市时间规定时,SPAC 在与其运营公司合并前的交易纪录将不会计算
在内,不论该 SPAC 为交易中的收购方或被收购方。
任何已是 指数成份股的证券 (包括因分拆事件而 新增的证券)将不受上市时间规定限制。
流通量资格标准:证 券的自由流通量须至少达到 10%。
其他资格 标准:已申请破产 或同等债权人保护令 的公司在决定初次纳入指数的成份股时将不会 被考虑在内。已签 订预期会使其不符合纳 入指数资格的最终协议或其他安排的公司在决定初次纳入指 数的成份股时将不会被考虑在内。这 些协议和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被另一实体收购或成 为私有企业的协议。
计划除牌或转至不合 资格的交易所。
计划重组为不合资格 的证券类型。
决定清算或因其他原 因永久停业。
(2)成份股选取
成份 股选取的流程:指数成份股调整每年进行一次,届时所有符合资格的公司将根据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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