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4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消费 50ETF
场内简称 消费 ETF 基金
基金主代码 159670
交易代码 15967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4 月 14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706,921.00 份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
投资目标
化。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
股组成及其权重构 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
投资策略
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 在因特殊情
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基金管理
人可采取包 括抽样复制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
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 的指数的目的。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
限制投资等情况, 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
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 股、成份股
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 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
势的存托凭证。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消费 50 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
风险收益特征
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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