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8
嘉实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年10月28日更新)
(由嘉实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嘉实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而来。嘉实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95 号
《关于准予嘉实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并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23〕478 号《关于嘉实中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嘉实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
理该基金。
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起,嘉实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
为嘉实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嘉实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嘉实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 A100 指数。
中证 A100 指数从沪深 300 指数样本中选取规模最大的 10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
映沪深市场中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大市值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1、样本空间
沪深 300 指数样本
2、选样方法
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原则上选取排名前 100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或投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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