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1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国联安国证ESG3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华泰
证券等为基金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
东”)、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签署的申购、赎回
业务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7月11日起增加华泰证券、中信证券、中信
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为国联安国证ESG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ESG300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9653,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
159653,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网站:www.cs.ecitic.com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网站:sd.citics.com
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网站:www.gzs.com.cn
5、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picfunds.com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增加华泰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为国
联安国证ESG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事项予
以公告。今后华泰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若代理本公司
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国联安国证ESG3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风
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
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
品。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