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3-10-25 19: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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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26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
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10 月 26 日
起增加平安证券为鹏华中证车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智能网联汽车 ETF,基金代码:159872)、鹏华创业板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创 50ETF,基金代码:159681)、鹏华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生物疫苗 ETF,基金代码:159657)、鹏华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粮食 ETF,基金代码:159698)、鹏华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大数据 ETF,基金代码:159739)、鹏华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药 ETF,基金代码:159647)、鹏华中证工业互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工业互联 ETF,基金代码:159778)、鹏华国证 ESG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ESGETF,基金代码:159717)、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鹏华沪深 300ETF,基金代码:159673)、鹏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油气 ETF,基金代码:159697)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stock.pingan.com、95511-8)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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