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8
大成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7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场内简称 碳中和 100ETF
基金主代码 159642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大成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
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中证上海
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7 月 2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7 月 21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份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需按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
目前,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的最小申购单位为 100 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
市场情况、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单位进行调整,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投资组合情况等因素,对申购的基金份额设定申购份额上限,以对当
日的申购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人需求等因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基金份额申购的数额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
3.3 其他与申购和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采用“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的申赎模式。“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申赎模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未来,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和产品运行情况,适时增加场外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发布公告予以披露并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予以更新,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名单,并可依据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告。
在未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直销可以开通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及办理方式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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