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5
大成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2 年 7 月 14 日
送出日期: 2022 年 7 月 15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基金代码 159642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07 月 13 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刘淼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2022 年 07 月 13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年 4 月 1 日
其他 场内简称:碳中和 100ETF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
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
变化,上述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等),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
资”。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
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 2%。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标的
指数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
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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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
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
的情形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完全复制策略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
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
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
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
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如果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
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
过 0.2%,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 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
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
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二)衍生金融产品投资策略
(三)债券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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