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4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成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7 月 1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场内简称:碳中和 100 ETF)
基金主代码 159642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大成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2]1354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2 年 7 月 4 日起到 2022 年 7 月 8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2 年 7 月 13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8,45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51,421,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8,923.00
募集份额(单位: 有效认购份额 551,421,000.00
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18,923.00
合计 551,439,923.00
募集期间基金管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
理人运用固有资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金认购本基金情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况 -
募集期间基金管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
理人的从业人员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认购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是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2022 年 7 月 13 日
期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
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
为 0 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0 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本基金若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上市交易。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dc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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