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9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方
证券为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以下券商签署
的协议, 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8月9日起增加以下券商为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沪深300ETF南方,基金代码:159925)、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药指ETF,基金代码:159858)、南方中证科创创业5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双创ETF,基金代码:159780)、南方中证科技1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技100ETF,基金代码:159853)、南方中证全指医
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医疗产业ETF,基金代码:
159877)、南方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物联网龙头ETF,
基金代码:159896)、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在线消费
ETF,基金代码:159728)、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
称:碳中和ETF南方,基金代码:159639)、南方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中证消费ETF,基金代码:159689)的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编号 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联系方式
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
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包括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方式和场内申购赎回方式,两种方式适用的申
购赎回代理券商不一定完全相同,敬请投资人留意。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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