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变更基金名称并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4-12-05 18: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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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06

关于南方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变更基金名称并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南方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证监许可〔2021〕3917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正式
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指数修订公告,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
技指数”将自 2024 年 12 月 9 日起更名为“恒生生物科技指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12月 9 日起,将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南方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并修改相关法律文件,更新标的指数名称和业绩比较基准指数名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南方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南方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场内简称保持不变(基金代码:159615,场内简称:恒生生物科技 ETF)。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2、标的指数名称修订为“恒生生物科技指数”,相应地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修订为:经估值汇率调整后的恒生生物科技指数收益率。

3、上述修订仅涉及基金名称、标的指数名称的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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