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2
景顺长城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8 月 21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22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中证 500 增强策略 基金代码 159610
ETF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13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 圳 证 券 交 2022 年 1 月
易所 10 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4 年 5 月 30 日
基金经理 张晓南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7 月 1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4 年 7 月 20 日
基金经理 郭琳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4 年 3 月 19 日
1、景顺长城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500ETF 增
强
2、当本基金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应当终止
其他 上市的情形时,本基金可由跟踪标的指数的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放式增强型指数基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届时,基金管理人需制定基金终止上市后场内份额的处理规则并提前公告。
基金管理人需按照非上市的开放式增强型指数基金调整相应的业务规则(包括可变更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并相应调整申购赎回业务规则等),基金变更的具体安排见基金管
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在力求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通过主动化投资管理,
力争获取超越指数表现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此外,为
投资范围 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包
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
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
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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