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基金资讯
2024-11-07 17:07:3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1-08


广发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1 月 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基金简称 广发中证红利 ETF

基金主代码 15958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3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
套法规、《广发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中证红利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1.0194

截 止 收 益 分 位:元)

配 基 准 日 的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1,193,982.01

相关指标

(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2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的第 5 次分红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红利 100ETF”。

(2)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

到 1%以上时,可进行首次收益分配;在首次收益分配后,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0.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算,计算方法

参见《广发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以使


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

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

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在符合基金收益分

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 1 次、最多分配 3 次。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12 日

除息日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分红款,本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

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 2024 年 11 月 15 日将现金红利款划

付给结算参与机构,投资者具体收到现金红利的时间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及证券公司的规定。

(2)本基金将于 2024 年 1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