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中证全指计算机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发布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中证全指计算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证监许可〔2023〕2909 号文注册募集的南方中证全指计算机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4 年 3 月 7 日成立,并于 2024 年 3 月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证全指计算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 17:00止(投
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表决方式详见本公告“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 咨询。
5、鉴于本基金和南方中证全指计算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的相关性,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直接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南方中证全指计算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
款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权益登记日当天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
登记机构(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在 2024 年 7 月 26 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联接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联接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直接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以下若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nffund.com)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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