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9
富国创业板中盘 2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创业板中盘 2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富国创业板中盘 2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633 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类别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
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加其他认购方式,具体以相关公告为准。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6、本基金募集期自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其中,网上现
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
为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
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5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下同)。
8、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
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已购买过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人,其拥有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
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单笔认购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
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
11、发售机构(指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直销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的销售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投资者应提前了解发售代理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风险。
12、本公告仅对富国创业板中盘 2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
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同时发
布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的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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