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场内申购赎回代办
券商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财通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 2024 年 7 月 30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财通证券为
以下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开通在二级市场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510150 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消费 ETF
515080 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红利
516670 招商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畜牧养殖
561910 招商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电池 ETF
561950 招商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00 增强 A
561960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央企回报
561990 招商沪深 3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00 增强
159552 招商中证 2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 2000 增强 ETF
159631 招商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 A100ETF
159659 招商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纳斯达克 100ETF
159843 招商国证食品饮料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食品饮料 ETF
159849 招商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生物科技指数 ETF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销售机构 公司网址 客服电话
财通证券 www.ctsec.com 95336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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