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二次分配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
人”)于2024年7月18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议案于2024年8月20日获得通过。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21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及终止基金合同的公告》,2024年8月21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4年8月22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本基金于2024年8月28日终止上市。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0日期间对本基金进行了财产清算,本基金清算报告已于2024年9月19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关于本基金清算的详细内容请参见该日发布的清算报告。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9月23日发布了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截止本基金剩余财产分配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不纳入一次剩余财产分配,本基金管理人将待其复牌变现后,按照清算报告的约定,将变现资金净额以二次清算的形式归还投资者。截至2024年10月29日,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已对上述流通受限股票进行了变现,并将进行本基金剩余资产的第二次分配。
本基金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其现金清盘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二次清算资金,本次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5,074.69元。本次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0日,发放日为2024年11月21日。同时,为维护本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上述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
本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退出登记等业务。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 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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