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6
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3 年 10月 31 日
公告时间:2023 年 10月 26 日
目 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3
二、基金概览......4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5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7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8
六、基金合同摘要...... 15
七、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15
八、基金投资组合...... 16
九、重大事件揭示...... 19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19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19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20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书中基金 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在 2023 年 9 月 7 日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zse.cn)、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别:股票型
3、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4、基金场内简称:消费龙头 ETF
5、基金代码:159520
6、标的指数简称:中证消费龙头指数
7、标的指数代码:931068
8、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9、基金份额总额:截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53,177,649.00
份。
10、基金份额净值:截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9999 元。
11、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253,177,649.00 份(截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2、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3、上市交易日期:2023 年 10 月 31 日
14、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7、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排序不分先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若有新增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上述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发生变更,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