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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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0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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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8

国泰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8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国泰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ETF(QDII)

基金主代码 159519

申购赎回代码 159519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8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国泰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

公告依据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国泰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8月31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8月31日

注:(1)此处基金主代码指二级市场交易代码,本基金场内简称为“港股国企ETF”。

(2)投资人在场内可以人民币现金申购、赎回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后附申购与
赎回的原则、数量限制、费用、程序等内容均适用于场内人民币的现金申购、赎回业务模式下
的相关规则。未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场内开通本基金人民币现金申
购、赎回以外的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非人民币现金申购赎回的业务规则、申购
赎回原则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约定并公告。未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开
通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赎回等业务,场外申购赎回的适用条件、业务办理时间、业务规则、申购
赎回原则、申购赎回费用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约定并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
金可以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香港
联合交易所交易规则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
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3.1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下,增加其他币种的申购、赎回,其他币种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则届时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4)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5)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6)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或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及其不时更新,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目前,本基金的最
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
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或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
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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