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1
华夏中证智选 300 价值稳健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8 月 1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中证智选 300 价值稳健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中证智选 300 价值稳健策略 ETF
场内基金简称 沪深 300 价值 ETF
基金主代码 15951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中证智选
300 价值稳健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夏中证智选 300 价值稳健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1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16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华夏中证智选 300 价值稳健策略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
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实
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基金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
申请。
(2)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
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
数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综合考虑对投资组合跟踪误差的
影响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目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100
万份。
(2)基金管理人暂不设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数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
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
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
回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申购和赎回的对价及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
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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