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兴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4-04-17 1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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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兴证
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科技 ETF,基金代码:159509)、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证 500ETF 景顺,基金代码:159935)、景顺长城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500ETF 增强,基金代码:159610)、景顺长城创业板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业 50ETF,基金代码:159682)、景顺长城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电池 30ETF,基金代码:159757)(以下简称“相应
基金”)自 2024 年 4 月 18 日起,新增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为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16 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金融街中心 17、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娟

联系人:程浩亮

电话:010-66555171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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