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金证
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科技 ETF,基金代码:159509)、景顺长城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国证 2000ETF景顺,基金代码:159522)、景顺长城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证 500ETF 景顺,基金代码:159935)、景顺长城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500ETF 增强,基金代码:159610)、景顺长城创业板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业 50ETF,基金代码:159682)、景顺长城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电池 30ETF,基金代码:159757)(以
下简称“相应基金”)自 2024 年 3 月 20 日起,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金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1、销售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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