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2 号——流动性服务》等有
关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5 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
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0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广发中证全指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 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15960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广发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0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广发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1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5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广发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0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3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3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3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4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4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5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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