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ETF 调整申购赎回折算汇率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8 月 21 日起对旗下部分
ETF 调整申购赎回所涉及基金管理人代理买卖替代证券的折算汇率,并相应修订招募说明
书相关条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证券简称 基金代码
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红利港股 ETF 159331
二、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修订前 修订后
4、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4、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2)可以现金替代 (2)可以现金替代
3)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3)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正常情况下,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申购 正常情况下,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申购
申请,基金管理人根据 T 日所购入的被替代 申请,基金管理人根据 T 日所购入的被替代
证券的实际单位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 证券的实际单位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
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和未买入的被替 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和未买入的被替
代证券 T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 代证券 T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
率采用当天的估值汇率,被替代证券当日在 率采用当天的港股通买入结算汇兑比率和卖
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 出结算汇兑比率的算术平均值,被替代证券
价;交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计算 当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
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成本,在此基础上根 的收盘价;交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
据替代证券数量和申购替代金额确定基金应 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成本,在此
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T 日后 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和申购替代金额确的三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或补 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款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当交 项。T 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收日 退款或补款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 收,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通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若发生特
正常情况下,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赎回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
申请,基金管理人根据 T 日所卖出的被替代 应调整。若发生特殊情况,包括如遇港股通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 结算异常等,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折算汇率进折算为人民币)和未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 T 行相应调整。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当 正常情况下,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赎回
天的估值汇率,被替代证券当日在证券交易 申请,基金管理人根据 T 日所卖出的被替代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交易 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计算被替代 折算为人民币)和未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 T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 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采用当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T日后的第3个 天的港股通买入结算汇兑比率和卖出结算汇港股通交收日后的 1 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 兑比率的算术平均值,被替代证券当日在证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 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 交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计算被
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
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T 日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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