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西藏东财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西藏东财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330,场内简称:沪深 300ETF 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2024 年 10 月 8 日,
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1.347 元,相对于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到 5.98%。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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