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华夏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网发
售有关事项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华夏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以
下简称《公告》 ),为保证上网发售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所上网发售华夏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会员
申报该基金,应认真阅读《公告》。该基金代码“159323”,本所挂牌价为每基金份额
1.000 元。每一账户可以重复认购,不可撤单,每一笔认购份额下限为 1,000 份,超过
1,000 份的须为 1,000 份的整数倍。会员应按照《华夏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认购的佣金比率。
二、认购申报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认购日期如有变更,以
基金管理公司公告为准。发售结束后,如该基金的网上有效认购申请超过《公告》中规定
的网上发售限额,则以该限额为基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方式对港股通汽车 ETF 末日网上
发售的有效认购申请进行比例确认。当需要采取比例确认方式对有效认购进行部分确认
时,投资者最终净认购费用按认购申请确认份额计算。
三、凡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均可参与本次基金上网发售。基金募集期结束
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经本所确认后即可参与本次基金上网发售。
四、基金发售日为 T 日,会员应在 T+ 1 日 16: 00 前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付足额认
购资金。凡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一律视为无效认购,认购资金不足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会员承担。
五、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 T+2 日向会员下发认购不确认记录、认购结果记录、全部认
购申报记录。认购不确认记录为因认购资金不到位引起的不确认。
六、募集期内的每一认购日均按上述业务流程滚动处理。
七、当 T 日为基金最后发售日时即 L 日, L+2 日的认购不确认记录包括因申购资金不到
位,或比例认购引发的不确认记录。比例认购只针对最后认购日资金足额的有效认购申请
进行比例确认。
八、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 L+3 日将超额认购资金返还至会员结算备付金账户。会员应
及时将超额认购资金返还投资者。
九、如各会员单位对此次发售事项有疑问,可向本所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咨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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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