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银华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2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港股高股息 ETF
场内简称 港股高股息 ETF
基金主代码 159302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8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中证港股通高股
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银华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295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4 年 8 月 5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 年 08 月 23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82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不含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240,282,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5,609.00
有效认购份额 240,282,00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15,609.00
合计 240,297,609.0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转 0.00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 份额,单位:份)
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转 0.00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 份额,单位:份)
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是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2024 年 8 月 23 日
期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 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为 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
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可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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