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04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更名公告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3650
号”文同意了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 2022 年发行的第一期公司债,按照命名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要求,故本期债券名称更改为“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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