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7
债券简称:21 粤海 03 债券代码:149691.SZ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2024 年 2 月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信息。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平安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平安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1 粤海 03”,债券代码“149691.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蓝汝宁先生:现任发行人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曾在广东省委办公厅任职,曾任广东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处长。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发行人内部决议,发行人领导班子成员临时分工有所调整,蓝汝宁先生不再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后续由谭奇峰先生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方面工作。
(二)新财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谭奇峰先生:现任发行人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粤海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人事变动对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偿债能力没有重大影响,对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有效性没有重大影响。此次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其他发行人认为需要披露的事项
无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1粤海03”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公司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